從市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薊州區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宋玉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宋玉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向他人贈送禮金;肆意亂為,違規截留專項補助資金;違規指定工程項目施工方;違法設立并使用賬外資金;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巨額公款非法據為己有,挪用公款用于個人營利活動,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宋玉章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宋玉章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記者 徐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