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6月28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天津市薊州區監委對中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董事長張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旭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收受下屬和供應商禮品、購物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兼職取酬,違規使用公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招投標、業務合作、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旭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政治意識缺失、紀法觀念淡漠,對紀律紅線無敬畏、存僥幸,退而不“休”、以權謀私,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中信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旭開除黨籍處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信集團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天津市薊州區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