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市民群眾出行,鼓勵并規范私人小客車合乘發展,昨天,由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網信辦共同制定的《天津市私人小客車合乘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市交通運輸委官網發布?!兑庖姟穼λ饺诵】蛙嚭铣诵袨檫M行了明確定位,規范了合乘平臺的經營行為,確定了合乘服務提供者應遵守的規定等,將于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何為私人小客車合乘
《意見》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順風車,是指合乘服務提供者不以盈利為目的,事先在合乘信息服務平臺發布個人駕車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合乘者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綠色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信息平臺應嚴格規范派單管理
合乘信息平臺應具有相應服務機構、管理人員、有與服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保證合乘信息平臺運行可靠。合乘信息平臺數據庫接入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監管平臺,按要求實時、完整地提供合乘數據。同時,嚴格規范派單管理,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一律進行背景核查。
每車每日合乘服務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根據《意見》,合乘服務提供者應當如實向合乘信息平臺提供個人及車輛的信息;提供分攤出行成本方式的合乘服務,每車每日合乘服務次數不得超過兩次;同時,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為合乘者提供安全出行服務。
合乘服務分攤費用需合理分攤
對于相關合乘費用,《意見》明確,合乘服務分攤費用,僅限于合乘出行過程中的能耗成本和發生的路橋通行費用等直接成本,不得按時間計費。合乘服務分攤費用由合乘服務提供者和合乘人合理分攤?!兑庖姟分羞€提到,鼓勵合乘服務提供者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鼓勵合乘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此外,任何企業和個人以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將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相關合乘平臺、合乘出行提供者依法予以查處。(記者 萬紅)